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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理市古城保護管理局日前透露,從7月1日起,古城重點保護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,可向古城保護管理局申請核發《風景名勝區大理古城準營證》。《準營證》作為古城商戶和個人經營的必要條件,其被認為相對繁複的申辦手續使不少經營戶頭痛,尤其是“停電商戶不得點蠟燭”的規範,讓部分酒吧負責人感到無所適從。(6月29日《東方早報》)
  停電不許點蠟燭,或許是出於安全考慮,預防由此引發火災。畢竟,此前麗江和香格裡拉等地發生的火災都造成了很大損失,教訓深刻。可是,不點蠟燭,到處漆黑一片,商戶和游客摸黑活動,是否更容易帶來安全隱患?並且,點蠟燭跟火災並無必然聯繫,只要防護得當,不會有太大危險。為保證安全採取一定的預防措施,當然是有必要的,但如果不考慮實際情況搞“拍腦袋決策”,就未免有懶政惰政之嫌了。
  耐人尋味的是,“停電商戶不得點蠟燭”的要求,出自《大理古城經營戶消防安全檢查規則》,而該規則是申領《風景名勝區大理古城準營證》的首要條件。有經營戶質疑,《準營證》實則為同在7月1日實施的《大理市大理古城保護管理辦法》鋪路。《辦法》重申了熱議多年的古城維護費,其收費對象為古城從事經營的單位和個人,與《準營證》申辦的對象一致。有商戶稱,今年5月前後《辦法》出來後,幾乎遭到了古城商戶的合力抗議,很多人都不願意交付古城維護費,“看樣子辦證是變相地讓我們出錢,其實就和出古城維護費差不多”。假如商戶所說屬實,那麼看似奇葩的規範就一點也不奇怪了——不難為一下商戶,他們咋能痛痛快快掏錢?果如是,相關部門豈不成了故意刁難,只許官方收費、不許百姓點蠟?
  當然,商戶們的猜測也不一定完全正確,說不定他們並未領會到相關部門出台一系列措施的“精神實質”。但不管怎樣,既然商戶有疑慮甚至有抵觸情緒,相關部門就應當及時解釋,消除他們的顧慮。同時,更要虛心聽取民眾意見,對商戶詬病的申辦手續繁瑣、一些規範讓人無所適從的問題,要予以充分重視,該修改的要及時修改。建設責任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,絕不允許出現“只許官方收費、不許百姓點蠟”的荒唐事兒。
  文/喬志峰  (原標題:只許官方收費,不許百姓點蠟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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